遵市住建通〔2017〕6号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春节临近,为解决好我市建设业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黔建施通(2005)42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2017年1月1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各县、区(市)所属建筑业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进行劳保统筹调剂补助,调剂补助金共70万元。该调剂补助系一次性调剂,由遵义市建安劳保办拨付到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调剂金补助分配如下:
遵义市住建局:13.5万元 道真县住建局:4万元
红花岗区住建局:6万元 汇川区住建局:4万元
赤水市住建局:4.5万元 习水县住建局:4.5万元
遵义县住建局:5.5万元 桐梓县住建局:4万元
湄潭县住建局:4万元 余庆县住建局:4万元
凤冈县住建局:4万元 务川县住建局:4万元
绥阳县住建局:4万元 正安县住建局:4万元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必须在春节前将调剂金用于所辖建筑业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严格管理使用。并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发放名单及发放情况书面上报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